2015级函授毕业生工作通知

各函授站:

我校2015级函授生将于2017年7月办理毕业,请按以下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毕业生个人档案材料

1、学业考试及成绩。函授站应根据我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试、考核及考查,凡有未合格的课程,须重修或补考(统考由我院组考和评定成绩)。并按成绩单格式(继教院网站提供模版下载)打印学生个人成绩单,以及分班总成绩册,按学号顺序整理并盖章后交我院函授部。

2、学籍表(继教院网站提供模版下载),函授站组织学生填写或打印,贴好照片,按学号顺序整理,纸质版入毕业生个人档案,电子版请发送我院函授部曾老师备存。

3、成人高考报名登记表。函授站将毕业学生的《成人高考报名登记表》收齐,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后,交我院函授部入档。(已存放我院的不必报送)

4、毕业生登记表。函授站按预计毕业生人数到我院函授部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并指导毕业班学生填写,贴好照片。函授站负责填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班组鉴定及签署函授站意见(加盖公章),并按学号顺序整理后上交我院审查、盖章和入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

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5级本科函授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

三、毕业班教学档案

函授站应根据我院下发的《函授部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整理归档毕业班教学管理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上交我院存档。

四、预计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毕业生个人信息校对

严格按我校要求审查预计毕业生资格,并核实毕业生个人信息。毕业生个人信息须由学生本人确认并签字,预计毕业生名单由函授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我院函授部。

五、毕业摄像

毕业生学历信息注册上网必须提供电子相片,函授站应通知学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相片。

函授站应收集毕业生办证相片(纸质,与上网电子相片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两张),标注姓名、学号后交我院函授部。

六、管理费

函授站管理费欠费的(含以往各年级),须于2017年5月31日前交清,如学费欠缴将不予办理毕业证。管理费明细请与函授部闾老师核实(电话0730-8809733)。

七、毕业证办理

2017年6月开始制证,7月初发证(具体发放日期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费用、完成毕业生工作、交齐材料的函授站可按时领取。

以上各项工作,函授站须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并上交相关管理材料,逾期将缓办或停办毕业手续。

                                                                               湖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