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

发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中心、函授站(以下简称教学站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我校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站点成立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站点负责人任组长,招生负责人及主要招生人员任成员。组长为广告发布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教学站点要认真学习《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对照本站点的招生广告行为进行排查,除湖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的宣传材料外,各教学站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发布未经学校审批备案的招生信息。各站点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汇总表》,2022年3月1日11:30前提交加盖站点公章、依托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和WORD版报送至233242634@qq.com或qq233242634。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各教学站点如有发现其他站点或单位以我校名义进行虚假违规宣传,可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线索汇总表》及时报送PDF扫描版或WORD版至233242634@qq.com或qq:233242634。

    各教学站点要高度重视本站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此项工作会长期、定期开展。学院若发现站点或与站点有关的教育机构或中介代理机构擅自发布宣传广告,一经核实将终止该站点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线索汇总表.doc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汇总表.docx

 

湖南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日